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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2022年预算

日期:2022-01-21 来源:区环卫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部门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收支总表

表二收入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项目支出表

表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表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本部门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机构数量:1个。本场场委会对所有项目负总责:业务副场长制定具体目标、措施;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跟踪管理,提出意见等;内设办公室、业务、业务检查、技安、信息、劳资、财务、统计、工会、宣传、总务、材料、车间、车队、工业车队十五个部门为执行部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部门行政编制 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350人,实际220人;聘用人员697人。离退休人员3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成立1987年11月1日,位于朝阳区朝外门外东高井,本预算年度工作任务主要为朝阳区朝阳北路以南9个街道办事处、10个乡提供垃圾清运服务。

圆满完成2022年度垃圾清运任务,做到日清日结;根据防控需求调整业务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垃圾清运工作;同时,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以及完成重大活动期间卫生安全保障和指令性工作,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以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9141.518679万元,比2021年19283.095000万元减少141.576321万元,下降0.7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141.518679万元,比2021年19283.095000万元减少141.57632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2021年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6688.71923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5.69%,比2021年6881.740000万元减少193.020761万元,下降2.80%。

(二)项目支出预算12452.799440万元,比2021年12401.355000万元增加51.444440万元,增长0.41%。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80500万元,比2021年2.190000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1095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2.0805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1095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下调公务接待费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0.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10.878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1.572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09.30600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汽车434辆,27189.86954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详见附表12。

十二、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1年年度本部门无财政事后绩效评价项目。

十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 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6. 财拨总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 “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0表)

11.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1表)

12.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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